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第二届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优秀成果奖

2016年09月26日 11:24  点击:[]

 

为了促进本校学生对国际法、国际关系、疆域历史等方面问题的研究,提升学术研究和创新水平,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分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决定共同设立“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优秀成果奖”。在2015年开展的第一届成果奖征文活动中,同学们踊跃参加,共提交了70余篇论文和研究报告。经过初选、匿名评审和答辩三个环节的认真评选,最终选出14篇获奖作品,其中5篇入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文集(第二辑)》。

本优秀成果奖每年评选一次,目的是对本校学生在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领域内的优秀成果给予奖励。现将评选第二届“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优秀成果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优秀成果奖面向中国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       本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形式为论文和专题研究报告。论文语言为中文;字数不少于10000字;作者不超过2人;论文体例和注释格式以《政法论坛》所载论文的体例和格式为准。专题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0字;作者不超过3人。同一人不得在两篇参评成果上署名

三、       本优秀成果奖的参评成果限于以下范围:

1.      国家海洋战略与边海外交研究

2.      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研究

3.      “一带一路”国别问题研究

4.      领土海洋争端解决的国际法研究

5.      钓鱼岛与南海诸岛档案资料的整理与研究

6.      海洋权益的保障与拓展研究

7.      中国极地政策与极地权益研究

8.      中国疆域历史与现状研究

9.      陆地边界争端与跨境合作研究

10.  界河管理与跨境水资源争端研究

四、本优秀成果奖的参评成果应当是有学术创新性及实践指导意义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题研究报告。作者须遵守学术道德,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作品须符合学术规范。

五、本优秀成果奖的参评成果每篇须有教师一人进行指导并提出推荐意见。指导教师应对推荐成果达到的学术水平作出客观评价。对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优秀成果的指导教师将给予适当奖励。

六、对获奖成果将颁发获奖证书,获奖成果将择优在《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文集》上发表。

七、拟参加本届优秀成果奖的同学须于20161120日前提交拟撰写成果的题目、类型、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和指导教师姓名。拟写题目是否属于本优秀成果奖的范围,将于20161210日前通知本人。题目获得通过的同学须于2017315日前提交最终成果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2017315日至和515日进行成果评审。体例和注释格式不符合要求以及水平明显偏低的作品,将在初选阶段筛除;通过匿名评审的作品,将安排作者进行答辩。颁奖日期另行确定。

八、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吕老师负责本届优秀成果奖评选的具体工作,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及有关本届优秀成果奖工作的咨询可与吕老师联系。

电话:010-58902951,

传真:010-58902951

邮箱:xtcxcupl@163.com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分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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